村里明明还有400多亩耕地,却被撂荒晒太阳,而一些返乡农民想重操旧业种地,却无地可种,许多人家里都是靠买米、买菜度日,生活渐渐陷入困境。这是发生在土地很值钱的城市郊区——广东省潮安县仙桥村的咄咄怪事。记者通过调查得知,该村多年以来村政混乱,连续几届没有选出村委会主任,因此村里一直没有人主持划分责任田。于是一方面想种地的村民因土地权属不清无地可种,另一方面村里的“强人”却乱圈乱占土地盖厂房,有的人占了几十亩。( 2010年6月15日 《南方日报》)
为什么村里连续几届都选不出村主任?仔细分析后发现,其根本原因在于土地产权不明晰,该村的征地一度陷入混乱状态。征地手续不健全,村民也没见到钱,到村委会过问,村干部作不出解释,甚至与村民“不辞而别”离家出走。慢慢地村民对村干部失去信任,以致几次换届选举都选不出村主任。从2000年开始,村里就基本上没人管事了。
选不出村主任,土地产权又不明晰,村里的土地就变成了无主的“公地”,“公地悲剧”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外出打工者们的土地抛荒,强人不断强占土地就如入无人之境般地易如反掌,而老实人则眼睁睁看着还有一些宝贵的土地抛荒而不敢耕种;非仅如此,按照国家政策应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的粮补,多年来也因为无法确认谁到底耕种多少土地等原因,一分钱发不到村民手中。
中国农民的土地既有产权性质(指长期承包权,着眼点在于“长期”二字),又有合同性质(着眼点在于“承包”二字),导致产权不自由,于是出现土地和人互相背弃的“蛮荒”现象:人守着土地金饭碗讨饭吃,肥沃的土地则无人耕种白白抛荒!而社会各界对土地的争夺,则呈现出与土地价值成正比的血腥和惨烈现象:越是地价飙升的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争夺村主任的斗争就越你死我活,甚至不惜动用血腥残忍的黑社会杀人手段;反之,那些土地不值钱或者不那么值钱的地方,村干部则可能因“油水”不足呈现无人愿当的“空壳村”现象。而对村干部职位的争夺,说到底是争夺对农民土地等财产的支配权。
今天,中国农村大地不断上演的土地抛荒和土地血腥争夺事件一再证明:缺乏独立民事主体拥有的财产是“不存在的”,事实上只能是“公地”并且不断上演“公地悲剧”。对农民土地和房屋财产权以及财产权利保护的重要性乃至第一性应该迫切地提上议事日程:离开财产自由,谈何土地和粮食安全?谈何生命尊严?理直气壮地把农民对土地、房屋的财产保护放在民法的第一位、放在与城市居民房屋同等保障的“平等国民待遇”天平上,是我们这代人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