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笔者对重庆市万盛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些思路。
发展现状
专业合作社成立数量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50家,入社农户13661户,带动农户6247户,注册资本7000余万元。各镇农业主导产业都成立了专业合作社,行政村(46个)覆盖面达81%、村民小组(390个)覆盖面达76%,农户入合率达44.7%。据统计,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年营业额已从2004年的340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2050万元,年均增长56.7 %;2008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民增收393万元,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较未加入的同类型农户人均增收209元。
专业合作社组建模式不断创新。随着“三农”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市场经济的深度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模式也从单一走向多元,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一是供销合作社引领型。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三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四是农民联合组建型。
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品牌56个,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品牌有11个,通过QS认证的有3个,通过无公害认证的有7个,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有2个,实施标准化生产的有5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日益显现。一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二是参与土地流转,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三是推动标准化生产,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四是建立利益连接机制,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五是创新农村服务体系,方便了农民生产生活。
存在的问题
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少数农户和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措施不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农民没有看到专业合作社组织的优越性,多数农民存观望等待的心理。
合作层次不高,经营规模不大。专业合作社合作层次低,经营规模小,突出表现为“四多四少”,在生产领域合作多,流通加工经营等领域合作少;在产前、产中、产后的某个环节上服务多,搞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少;经营服务区域在本乡本土的多,跨区域经营的比较少;小规模初级经营的多,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比较少。
运作机制不够健全,管理欠规范。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在内部制度建设上下了功夫,但是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制度上不够规范;有的专业合作社未能完全按照合作制的要求运作,合作社与社员利益联接不紧密,形成社员只能利益共享,不能风险共担。
生产经营要素素质差,对专业人才缺乏吸引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经营管理者的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很难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要求。同时,专业合作社受农业弱势产业的制约,没有经济实力吸引专业人才。资金短缺和人才缺乏问题一直是制约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的瓶颈。
扶持政策不够,发展进程较缓慢。各级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些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但具体操作性不强,难以执行。特别是税收政策优惠、信贷资金问题、财政政策扶持力度、风险化解等问题未能得到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对策建议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目前,各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引导十分乏力,合作社知识的普及率还相当低,这是影响和制约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一方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议政府将此法纳入全区的普法学习内容,在全社会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合作理念、合作原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增强合作意识,形成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加大试点示范力度。在农村推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是农村经营体制的一种组织创新,是一项新生事物。在指导发展上,既要克服疑虑重重、消极等待的思想,也要防止头脑发热、急躁冒进的倾向。推行农民专业合作,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是否建立合作组织,建立什么形式的合作组织,都应该由农民自己做主。政府及职能部门对组织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指导、扶持和服务上。要选择农民有要求、条件具备的地方进行试点。通过试点产生的“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富一方百姓”的积极效果,去影响、启发和带动农民。
加大组建指导力度。要进一步明确供销社牵头抓总的职能,把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其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地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要经常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及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协会的运行和发展提供指导,排忧解难。要坚持从追求发展数量向提高农民入合率方向发展。
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认证工作。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财政支持。二是信贷支持。三是税收支持。税务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已经出台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采用灵活的税收申报程序,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税务登记手续,免收费用,免费提供税务发票等。
(作者单位:重庆市万盛区供销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