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5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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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汽车用品安全标准实施


  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汽车装饰用品安全通用要求》(DB34/T1123-2010)正式发布,于5月12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据了解,此标准是我国第一个汽车装饰用品安全地方性标准,由安徽省连锁经营协会汽车用品配件委员会联合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共同研讨制定,历时两年。该标准对于汽车脚垫、香水、贴膜、车内纺织用品、车内皮革用品、装饰改装件(非金属复合材料)、车用罐装气雾剂、汽车涂料等装饰用品的安全限量作出明确要求。例如,这些用品的燃烧速度不高于100毫米/分钟、甲醇含量不高于2000毫克/公斤、游离甲醛含量不高于100毫克/公斤,汽车贴膜、车内纺织、皮革等的有害物质含量需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在汽车内饰改装方面,使用涂料中的有害物质限量要符合将于6月1日实施的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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