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完善社有资产监管措施,实现社有资产增值,2009年以来,内蒙古乌海市供销合作社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重点界定社有资产的产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充分挖掘社有资产价值,保证社有资产的增值。乌海市社进一步明确了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通过对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严格监督,加强了内部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内部审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的规范运行,确保社有资产的增值和受益。
在社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上,2009年,乌海市社成立专门公司负责资产管理,由社有资产经营公司代表供销合作社,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对系统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出资人权利。一方面供销合作社不再直接管理控股、参股企业,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避免了主管机关在资产的投资、经营、收益上的不合规行为;另一方面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通过建立权责明确的社有资产运营体系,有利于社企职能分开,提高了资产的经营效率。
对开放办社加入系统的企业,乌海市社重点扶持规范了佳奇果品公司和兴鑫农资公司。目前,兴鑫农资公司在该市农资市场占有率已达90%以上,佳奇果品公司成为该市葡萄产业化进程中重要的流通企业,被评为市级龙头企业,也成为供销合作社发挥服务功能的新载体,进一步增强了供销合作社的整体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慈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