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以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一手抓抗灾自救,一手抓支持灾后重建,实施三项金融创新,努力助推灾区恢复重建,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已累计投放抗震救灾专项贷款73.22万户,金额279.43亿元。
金融服务创新
四川省农信社大力推行“阳光”办贷,公开灾后农房重建的信贷政策、原则、条件、方式、流程、期限、利率。
他们还实行专门服务,采取搭建帐篷、租借场地、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和实行流动服务等方式,有效满足了受灾农户的农房贷款需求。如绵竹等联社推行的“5+2”、白加黑等工作机制,使受灾农户及时获得了农房贷款。
担保机制创新
四川省农信社积极创建农房贷款担保基金担保方式,截止到目前,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雅安、阿坝等灾区建立了10多亿元的担保基金,农村信用社按担保基金的10倍以内发放贷款,县级政府用担保基金提供风险担保或贴息支持。
此外,他们还大力开办保证担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并积极探索承包经营权质押、林权抵押和有产权的自住房抵押等贷款方式,多渠道加大农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信贷政策创新
对普通农户农房建设贷款,在贷款额度上,农户可获得住房总造价50%的贷款;在贷款期限上,适当放宽,一般3-5年,最长可达8年;在贷款利率上,对政府规划重建面积以内的农房重建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对超过政府规划重建面积的农房重建贷款,按照利率市场化原则,在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
四川省农信社还制定了贫困农户农房建设贷款政策。2009年6月中旬印发了专门文件,规定贷款对象和金额由当地县级政府确定,并向农村信用社提供具体的名册;贷款期限原则上长于普通农户农房重建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方式由当地县级政府建立的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担保基金与担保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为1:1,担保金专户存储并冻结止付。截止到今年3月31日,共发放贫困农户农房建设贷款15.33亿元,支持户数达6.41万户。
此外,他们还创新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对受灾中小企业贷款在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至20%,主动让利于受灾中小企业。2009年初,省联社印发了专门文件,指导灾区农村信用社采取宽限期还款法、按期结息,以及展期、借新还旧等灵活的还款方式,切实缓解了受灾企业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