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4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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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清收:标本兼治 从源抓起

蔡以国

  目前,部分地区农信社的不良贷款不断增加,贷款潜在的风险与日俱增, 甚至威协到了农信社的生存与发展,虽然采取了种种手段进行清非盘活,但往往是盘活了旧的不良风险贷款又出现了新的风险贷款。

  此种局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员工对风险贷款的认识不够,清收没有“清源”,逆程序操作。

  主要表现在:其一,借新还旧。部分信用社对到期难以收回的贷款,采取一系列变通办法,使已经显现风险的贷款也“摇身一变”成为正常贷款,没有按照借新还旧的要求去操作,结果使贷款越盘越死;其二,违规展期。有的信用社在贷款已经逾期,且不符合展期条件的情况下,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擅自展期,使不良贷款变成正常贷款;其三,冒名贷款。这种做法是用一人之名借款,为另一人支配和使用的行为。这种贷款如果不上门走访,一般不容易发现,风险更为隐蔽,但在落实债务时,若实际用款人还款能力有限,贷款将直接成为不良;其四,化整为零。有的信用社为逃避上级监督,对某些超权限不符合规定的贷款,将单笔超权限贷款分成几笔限内贷款,让原本违规的贷款成了合规贷款;虚假质押和抵押物高估,造成抵(质)押贷不足额或质押物有名无实,或名存实亡,增大了信贷资金的风险系数,加大了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性。     

  那么,该如何建立合规经营意识、落实标本兼治的清非措施呢?

  其一,要培育合规的信贷文化。应当对信贷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业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信贷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考核制度和等级管理制度,使其充分认识到不良风险贷款的危害性,从而树立正确的经营观,规范信贷管理,依法合规经营,端正信贷操作行为,打造出一支高品质的信贷队伍;其二,要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分级授权授信制度,加大对新增贷款的审控力度和责任清收力度,建立信贷员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清非积极性;其三,要加大对信贷的稽核检查频率,充分发挥稽核检查的监督职能作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堵塞信贷管理上的漏洞,建立不良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其四,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规借新还旧、违规展期、冒名贷款、化整为零、抵(质)押不合规等行为从严惩处,建立良好的信贷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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