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江苏记者 王丹)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江苏东海县政府将供销合作社“三社”建设工作摆上全县目标管理和工作落实的重要位置。
一是在全县综合目标管理中定任务、明责任。东海县政府在《东海县2010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状》中,将供销合作社的“三社”建设任务纳入2010年全县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对桃林、黄川、双店、石梁河等9个重点乡镇下达了基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建设、为农服务社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任务,作为年终对各乡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视完成情况,给予兑现奖罚。
二是在抓落实中定部门、明职责。供销合作社“三社”建设工作明确由东海县供销合作社和县委农工办负责指导、督查和考核,平时采取跟踪管理的办法,督促各乡镇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每季度考核一次,半年进行初评,年终总评,并将考核结果报县目标办,由县目标办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纳入各乡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结果。
三是在统筹协调中定领导、明要求。东海县政府在领导力量上,明确由一名副县长分管供销合作社并主抓“三社”建设工作,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对供销合作社在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兴办为农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明确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在推动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经营机制、服务机制的创新和发展中的具体任务和职责,为推动全县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