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带病”非煤矿山禁止开工
本报讯 近期,黑龙江省对2010年全省非煤矿山复产开工验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禁止矿山企业“带病”开工生产、引发伤亡事故,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开工生产安全。
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复产开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验收合格一个矿山,开工一个矿山,凡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禁止开工生产,绝不能因姑息迁就而留下事故隐患。凡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不完善,相关证照过期失效,存在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对未通过复产验收私自开工生产的,要予以重罚。
(王刚)
山东:限制迟漏报事故者参与市场竞争
本报讯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表示,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要在一个小时内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须在接到事故报告的两个小时内上报。对迟报漏报者,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从现在开始,凡是不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不按照上述要求作出处理的,要在全省通报。对事故发生单位未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参与市场竞争作出限制。
据悉,今年前两个半月,山东省大建筑业范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上升了 200% ,安全形势严峻。
(杨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