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在北京召开贯彻《农药管理条例》新闻通气会,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药检定所相关负责人就高毒农药、生物农药、市场监管、“农药零增长”等业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进行了介绍与解答。《农药管理条例》于2017 年6 月1 日正式实施,此新版《农药管理条例》,立足农药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顺应行政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要求,对农药管理的体制、制度、措施等进行了重要调整。
会上宣布,今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半年来,农业部全程监管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对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目前已退出22种高毒农药;对现仅有的10种高毒农药,严格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等限用措施,禁止用于果菜茶生产,并力争在5年内全部淘汰。
让呼吁已久的高毒农药“退出江湖”,终于有了明确时间表。但要想这样的规定真正有效落地、确保农产品等用药安全,无疑仍需在农药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和监督等环节发力,提升相关规定的执行和落实力。
比如,要加强危害和责任意识教育。一方面,向农药生产和使用者、经营者进行相关农产品施用剧毒、高毒农药可能引发潜在或显性巨大危害的宣传教育,自觉自愿不生产使用高毒农药;另一方面,加强对地方官员和部门执政、执法理念教育,切实认识到确保百姓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摆正地方发展、政绩与百姓福祉的关系,强化执行。
再比如,强化执罚力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对生产、销售违规高毒农药的,要一追到底,一查到底;另一方面,对使用、失职失察监督使用高毒农药的人和事,进行及时严肃的追责。
只有这些措施配套明确有力了,相关剧毒农药不再生产销售了,农产品生产、运输等环节不敢也无药可用了,瓜果蔬菜等不得施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规定,才能被严格执行和有效落地。否则,即便有再详细明确的禁用高毒农药时间表和法律规定,也只能是停留在桌面上的“纸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