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农药企业要自觉为农业转型升级作出贡献。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防治农业有害生物,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务院及时修订了《条例》,这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其次,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和要求。《条例》的修订出台,为推进依法治农、依法行政提供了基本遵循。根据《条例》的规定,农业部已制修订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五个配套规章,这是贯彻《条例》的具体操作办法。
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此次《条例》修订,依据《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把修订《条例》与农业发展方向有机融合。一是质量安全优先;二是绿色理念引领;三是改革创新驱动;四是坚持市场主导。第二,《条例》是依法管药的基本遵循,对农药管理作出了详细的制度规定。其基本内涵是“三提高、一加强”,就要提高准入门槛、提高集中度、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第三,加强农药管理,主要是保障“三个安全”,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农药产业现状和发展需要,围绕上述目标,农药管理的任务主要体现在“控、压、限、移、减、管”6个字。
最后,农药企业要自觉做贯彻《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践行者。新修订的《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贯彻落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方面,农业部已做了安排和工作部署,明确了“做什么事,谁来做,怎么做”,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条例》及配套规章都与农药企业息息相关,贯彻落实也需要农药企业的积极配合、多做工作:一是主动对接职能调整。农药企业要根据职能调整和任务分工情况,主动配合,支持各级农业部门履行好管理职责。二是主动转移进入园区。农药企业要充分理解和认识这一规定的重要性,主要的目的是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同时又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三是主动推行质量追溯。农业部正在建设农药数字化管理平台,将覆盖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实行快捷申报、高效审查、实时查询、全程监管。四是主动参与宣传培训。农业部组织开展《条例》的各项宣传活动,各地正在有序开展。希望农药企业也主动参与,多做一些能做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