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5年4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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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权威解读
深化综合改革 推进现代农业


    “4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出台,不仅给供销合作社系统新时期如何服务现代农业提出新要求,而且为供销合作社系统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传统农资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农资流通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农资》就有关文件精神与农资流通企业的发展、转型、服务等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报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

    改革将为农民带来红利

    这次《决定》的出台,是我们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供销合作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迈入新的起点。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三农”工作全局的一项战略部署,这方面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农业现代化是我们国家整个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农业现代化迫切需要构建现代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的农业经营体系。《决定》就是要使供销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实力,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承担更大的责任。二是推进供销社自身改革和发展的内在需求。供销社经过61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相当大的一些成效。但是也不容忽视的,我们目前还面临的一些问题。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在密切联系农民的关系上还不够紧密,层级联系上还比较松散,服务功能还不强,体制在有些方面还没有完全理顺。所以这次《决定》的出台,立足于这些问题,破解这些难题,真正能够激发我们内在的活力,搞活我们内在的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和为农服务的能力,真正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当中,在繁荣农村,富裕农民整个过程当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决定》开篇提出这次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接下来又提出了完成综合改革阶段性的战略目标。“一个体系”、“一个平台”,既把供销社真正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加紧密,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决定》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主要体现在加快基层供销社的改造,密切与农民利益的联结。形成有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二是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的改造,真正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为农服务的合作社。三是创新联合社的治理机制,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即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以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供销社综合改革将为农民带来红利。首先,在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决定》要求我们必须提供植保、测土配方、产前种子等,如果我们做到了,那农民会得到很大的福利和红利。第二是在产后的综合服务,这个平台真正搭建起来,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城里那样便捷化、多样化的服务。第三是“新网工程”建设,能够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因为生产完产品,我们可以进行合同订购、网上销售,各种形式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的问题,这些都可以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一些实惠。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

    发挥优势 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供销社在电子商务上的战略战略布局:一是突出供销社的整体优势,由总社打造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各省级社统筹发展区域性、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最后对接到全国的平台上,形成规模的优势。目前总社的中国供销集团已启动了这个平台的建设工作,争取在三季度能上线运行。二是突出供销社贴近农民的优势,发挥县级供销社在农村电商中的主体作用,培育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网上的终端由全国平台和区域性、专业性平台跟县级供销社进行对接,使供销社在农村电商市场上发挥组织性和引领性的作用。三是突出供销社实体网点广布的优势,加快县以下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形成线下的天然优势,实现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四是突出农产品流通重点,发挥供销社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优势,打造农产品地方特色的产业优势,塑造地方的品牌,组织各地的农产品资源来通过供销社的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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