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26日从商务部“商贸物流”专题发布会上获悉,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 D P比重一直高居18%,这一比重已经超过发达国家的两倍。为解高物流成本“顽疾”,商务部正牵头财政部、质检总局、标准委等多部门酝酿一系列新政,包括研究出台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扶持企业关键设备标准化,将公路收费纳入“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抵扣范围等举措。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巡视员王选庆透露,为解决“营改增”给物流企业带来的税负上升问题,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积极研究相关政策,争取把公路收费也能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还有,关于物流仓储大宗用地减半收取土地使用税、物流业水电同价等政策都会进一步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