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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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再获“A级纳税人”荣誉


  本报讯 日前,经安徽省纳税信用委员会审核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2010-2011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称号,获评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企业原则上不超过企业纳税人总数的2%,合肥市上榜企业仅951家。

  一直以来,辉隆股份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照章纳税,此前已多次获得“A级纳税信用等级”称号。

  “A级纳税人”荣誉,是企业的一块“金字招牌”,不仅体现了辉隆为社会作出了贡献,也为辉隆树立了良好的纳税信用形象。

  被评为A级纳税人的企业可2年内免除税务检查,享受优先办理税务登记证及各项税收年检、放宽普通发票的限额、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优先办理各项税收优惠等。

  (王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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