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文件《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局在今年第二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事关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建设的农业机械、农药、化肥等涉农商品也被列为重点商品。
笔者认为,文件虽然是发给各级工商局,但是工作若想做到效果突出,那些被仿冒、被假冒、被“傍”上的企业,也应该是专项工作中的主要参与者。工商管理部门需要检查监管的商品众生产企业数量庞大,除了商标,还有包装等,假冒、仿冒形式多样,管理者很难一下子准确地辨别出“傍名牌”的行为.这时候每一个名牌企业,都应该发挥企业的作用,搜集市场上假冒、仿冒自己的线索,向有关部门举报;能够搜集到生产地址的信息,可以向质监部门举报;案值较大可以同时举报到工商、公安部门。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有别于过去的专项打假,目标更加明确,也许也会有些企业明明知道有人假冒、仿冒自己的品牌,也不愿举报,怕因为曝光导致农民误解,影响自己品牌的美誉度。这种企业的做法无疑是助长“傍名牌”的恶行,使市场秩序更加混乱。只有市场规范了,这些知名品牌、驰名商标产品才能获得更好的市场发展空间,事实上企业在举报线索的同时,也是对自己品牌进行保护的过程。
名牌企业主动参与到活动中,不但为管理部门快速准确地摸清问题企业情况极为有利,而且对自己的品牌建设也有利,对农民消费者也是有利的,同时也体现了一个知名企业的社会责任。笔者建议,不要把市场管理的任务全部看成是管理部门的事情,凡事要多想积极的因素,把打击“傍名牌”的行动看成是企业份内的事情,正面的影响总是大于负面影响。这里除了建议企业要主动参与打击“傍名牌”的专项行动中,也建议以后相关部门在布置类似的市场管理的行动时,多和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借助企业深入市场的优势来共同行动,明确企业的责任,或者要想办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最后再说一句,有统计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70%来自群众举报,看来群众的力量不容忽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