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四点。一是积极推动支农项目与农民合作组织对接。着重将在田间地头、农村社区以及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财政部门将从农业补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人才培训等六个方面对农民合作组织予以支持。二是推动支农项目资产移交农民合作组织。财政补助农民合作组织形成的资产和由农民合作组织承担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农民合作组织依法占有和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管理。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专项扶持力度。要逐年增加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补助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能力建设,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加强和规范管理,增强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资金安排要向种粮农民合作组织倾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