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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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停征矿产资源使用费


  本报讯 日前,云南省正式下发通知取消征收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去年底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明确取消该收费。在履行完相关报批手续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于近日公布停止征收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云南省在通知中明确,对企业2012年2月1日前应缴未缴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由属地国土资源部门在2012年10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并足额征收入库。从今年10月31日后,《云南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云政发〔2008〕241号)及其配套文件停止执行,并办理票据缴销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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