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B/T 20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对标准的定义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标准体系建设是我国法制体系建设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是现在标准展现给人们是什么呢?
不知何时,标准成为了一种企业荣誉。很多企业开始学会一句口号“一流企业做标准”。于是各种各样的企业都在冥思苦想参与一些标准的制定,从长期观察参与制定标准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了企业宣传,宣传说参与某某标准起草工作,或者某某标准制定单位。好让消费者觉得着企业就是不一般,都能制定标准了。有的企业可以制定产品标准,有的企业沾不上边,干脆一些测定标准、包装标准等等只要能有露头的机会,企业一定支持。
企业标准成为了逃避管理的避风港。很多企业为了寻找产品的卖点,弃国家强制标准不顾,自己单独起草一个企业标准,逃避市场监管。因为企业标准查询起来较为困难,市场监管困难加大。有的企业标准已经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标准,但是管理部门不敢管,原因是他们标注的是企业标准,万一里面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岂不是自找苦吃,看看企业标准在逃避管理上还真是作用不小。
“符合标准”成为某些不合格产品免责的依据。最近曝光的茶叶中农药残留的问题,天福茗茶、吴裕泰、张一元等茶叶还检出灭多威、硫丹等国家禁止在茶树或茶叶上使用的农药。企业相关负责人辩解称,公司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消费者可以安全饮用。对于报告中所称检测到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残留,茶企表示,国家确于2011年6月起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灭多威和硫丹,但是从2011年4月起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中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对这些农药的最大残留量做了明确规定:灭多威3mg/kg,硫丹20mg/kg,“目前茶叶原产地已停止使用灭多威等农药,但禁用这些农药并不代表茶叶中‘零含有’这些农药,残留量只要在国标范围内就是合格的”。类似事件还有很多,被曝光之后,以“符合标准”来平息社会的质疑,好像不是企业自己的问题,而是标准的问题。
标准到底是什么东西,到底在社会中充当什么样的角色,从标准制定者,到标准遵守者、标准监督者都应该考虑一下,作为我国法制体系的组成部分,标准是严肃的,严谨的,莫让企业在“标准”中迷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