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9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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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实行认证标志备案系统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从3月正式启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以进一步严格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便捷社会公众和相关监管部门对有机产品及其标志的查询、辨识。

  根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3月1日起,有机产品生产企业应在销售的有机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含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公告要求带有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包装的产品,应在2012年7月1日前使用完毕。

  同时,消费者可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的“有机码查询”栏目中查询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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