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1年12月30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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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试点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称,自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两省区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上限,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以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据悉,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即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

  业内专家分析,所谓“成本加成”定价法,就是以天然气的采出成本加各项费用和合理利润构成,这种方法多为发展中国家采用,可以限制生产者取得垄断利润,维持比较低的天然气价格。但它也存在成本难以衡量,可能导致用气浪费,企业缺乏动力提高效率等问题。而按“市场净回值”法,让天然气价格与便宜的替代燃料的市场价格挂钩,可以反映天然气真实市场价格,通过上游供气价格与下游市场联动,把市场信号传递给生产商和消费者。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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