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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同心同德 共建锦绣乡村

□ 吉宝飞

    乡村治,百姓安,则国家稳。

    新中国成立后,乡村治理不再是千百年来主要依靠乡土贤达主持维系、“有社会,无国家”的“无为而治”,而是通过基层组织、基层政权被真正纳入制度化运行轨道,使各项国家政策有了在基层实施的路径。党中央强化方针政策顶层设计,基层党组织负责贯彻执行,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通达到每一个村的“神经末梢”。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民就业多元化现象更加普遍,农村人口流动性进一步增强,部分基层党员长期脱离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存在软弱涣散问题,给乡村有效治理和乡村振兴带来挑战。

    农村党组织如何建设?秋收的稻谷水分大,谁帮忙烘干?秋播的大田要翻耕、播种,劳动力不够咋办?村集体怎样增收、如何为村民谋利?在田间地头如何布设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体系?

    围绕这一系列问题,供销合作社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不断夯实为农服务基础,着力构建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社通过与村“两委”、农民、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劳动、资本、土地等多种方式合作,积极推广“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合作模式,共建产业和服务项目,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成为乡村治理最坚定的“同心圆”力量,“村社共建”也成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方式。

    山东省莒南县作为“村社共建”模式的发源地,乡村治理成效明显。截至2018年底,全县累计在228个农村社区组织实施“村社共建”项目486个,实现农村行政社区全覆盖,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700多万元,带动农民年增收1.3亿元。而在这个过程中,供销合作社系统也新增营业面积3万多平方米,新增利润500多万元,实现了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多赢目标,为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基础。莒南的“村社共建”也因此成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总结的11条经验之一。

    从河北省的“旗帜供销”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社的为农服务“云支部”,再到安徽、贵州等省的村级供销合作社,“村社共建”的改革成果在系统内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密切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成为新时期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益探索。

    据统计,近5年全系统新发展基层社1.3万家,总数达到3.2万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3万家,总数达到19万家;综合服务社有12.1万家,总数超过42.2万家,供销合作社乡镇覆盖率从2012年的56%提高到2018年的95%。目前,县及县以下的销售和利润占全系统的比重分别提升到74%和64%,改变了供销合作社多年以来越往上越强、越往下越弱的局面。

    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正在广袤的农村沃土上,转化为乡村治理实践的优势,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如今,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便民举措,搭建服务平台,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密切了党群、社农关系。供销合作社同农民联系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行更加高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正在成为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支重要力量。

    虽已走过万水千山,仍要不断跋山涉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离不开供销合作社这个最接地气的组织,离不开供销合作社人这支最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队伍。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有奔头、农民有吸引力、农村安居乐业,供销合作社已经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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