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太仆寺农商银行在扶贫过程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力度,将支持特色产业、信用工程、普惠金融、金融知识宣传等工作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以信贷资源推动贫困农牧户增收致富,截至6月末,金融扶贫贷款余额达21520.09万元。
问题和困难
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目前未脱贫人口按主要致贫原因分析,困病致贫579户1095人,占46.3%;因残致贫148户274人,占11.8%;缺劳力335户517人,占26.8%;自身动力发展不足86户184人,占6.9%。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一个特殊的贫困群体,多数贫困户安于现状,不愿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思路,一心想吃低保,享受国家救助,“等、靠、要”思想严重,主动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产业对贫困户脱贫的带动能力有限。近年来太仆寺旗全力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细化完善“3+3”产业带贫机制(壮大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片富民产业、形成一套带贫机制,制定一个方案、组织一套人马、坚持一抓到底),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全旗带贫产业相对数量较少,缺乏大项目、大产业,当前扶贫龙头企业大多集中在农牧业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上,企业规模大多为民营、小微企业,产业链条短,托管、就业带动贫困户脱贫作用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农商银行难以找到符合贷款条件的带贫产业。
信用意识淡薄。尽管农牧民诚信观念和信用意识有所提高,但有钱不还贷款的“钉子户、赖债户”大有人在,所谓“信用”的份量大打折扣,农牧户逃废债的问题时有发生。对于部分贫困户来说,本身经济条件较差,在整体信用环境不理想的情况下,甚至对农商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是政府给的救济款,贫困户获得贷款后不用考虑后期还贷事宜,扶贫贷款很容易演变成为扶贫资金,有借无还,无疑加剧了农商银行扶贫工作的难度。
部分贫困农牧户不具备获贷条件。农村牧区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都选择外出务工,留守的劳动力大部分是老弱妇幼,其文化水平、科技素质、生产能力相对偏低,大部分贫困户因学、因病致贫,特别是一些慢性病需要长期靠药物维持,无一技之长,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农商银行信贷支持缺乏着力点。
对策建议
因村因户施策,实现精准扶贫。该行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基本点,细化贫困户信息建档内容,采用差别化的评价内容,为贫困户量身打造信用评分、等级评定标准,降低贫困户授信准入门槛,化解贫困户融资难题;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联合太仆寺旗团委发放“青年致富通”贷款,引导和帮助有志青年成为创业和致富带头人,主动对接太仆寺旗就业局,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和鼓励广大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各类创业主体在脱贫致富中的带头作用,实现以点带面、先富带后富;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强化精神扶贫和智力扶贫,宣传正能量,引导贫困户客服消极的思想情绪和“等、靠、要”的惰性心理,增强脱贫信心,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鼓励通过勤劳致富奔小康,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让贫困户成为脱贫攻坚战的主力军。
培育优质产业项目,有效发挥金融杆杠作用。该行充分依托太仆寺旗的资源禀赋和“肉、酒、油、蛋、药、菜、游”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实行“菜单”式扶贫,一是扶持自治区、盟级龙头企业和新引进的扶贫重点项目,培育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大户和致富带头人,支持贫困人口普遍、长期受益的特色产业,推广“银行+特色产业+贫困户”“银行+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引导贫困户通过多种方式搭载不同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能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把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起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依托草原观光休闲度假和乡村旅游的优势,扶持牧人之家、农家乐、民俗馆、采摘园、生态园等旅游实体,推动奶制品、肉制品、民族工艺品、民族服饰等本地特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旅游业与影视、文化、体育、动漫、购物、会展、医疗、康健、婚庆等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新的增长点,走出一条生态兴村、旅游扶贫的新路子。
加强宣传引导,优化信用环境。该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对评定出来的信用乡(镇)、村、户,增加授信额度,在利率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征信知识宣传,对贫困户“贷前、贷中及贷后”全程开展征信宣传,引导其树立自力更生、发展生产脱贫的观念,打消其不劳而获、坐等救济等思想。
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保证资金安全。该行采用“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六项要点向满足信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对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为贫困户提供了坚实的信贷支持;严格按照“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扶贫办复核、银行审定”放款流程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加强贷款“三查”制度,确保贷户信息掌握准确、贷款资金不被挪用、风险处置及时有效,保证扶贫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效益好、风险低”;建立健全全面风险评估预警体系,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全面评估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款能力,作出风险预判,出现信贷风险,甄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及时协调启动风险补偿程序,力争到2020年底,扶贫小额信贷保持零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