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滦南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滦南县关于建立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9年底,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级覆盖率达到100%。《实施方案》明确,村级综合服务社主要开展流通便民服务、农村电商服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及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服务、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其他服务。
《实施方案》指出,滦南县社在各行政村建立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名称统一为“滦南县供销合作社XX村综合服务社”,并采取三种组建形式。一是在供销合作社有经营服务网点的村,单独组建或合作组建;二是在规模大、经营好的便民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三是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站,加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内容,建立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服务标准和流程。
下一步,滦南县社将以《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典型培育,在每个镇选择2—3个服务质量好、管理规范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典型推介,并适时组织观摩学习,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