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来宾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不断完善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的资产监管制度,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维护社有资产安全。为提高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的经济实力,获得高质量、有效益的发展速度,来宾市社监事会坚持在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上下功夫,切实维护社有资产安全。一方面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市社监事会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委托资产评估招投标公告,确定委托招投标公司和资产评估公司,监事会全程参与,对标书的制定、投标公司的资质、信誉情况、收费标准等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全面的资产评估,掌握了社有资产的数量、结构、位置、权属,从而摸清了家底,为下一步的资产整合打下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针对本级企业合作方严重违约,拖欠租金近1000万元,影响3家社有企业改制及职工的社保不能按时缴纳问题,监事会领导多次到违约公司催促其尽快交付租金,经双方协商,违约公司承诺一次性交纳拖欠的租金500万元,余下拖欠的租金将于近期全部交清。市社将收到的500万元用于解决本级改制企业的职工社保问题,后续收到的租金,将用于企业改制发展。
二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社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市社监事会坚持以审计为抓手,通过审计意见书下发至各投资企业,督促投资企业强化管理,规范运营,确保审计成果在运用上取得实效。市社监事会指导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健全了《来宾市广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来宾市广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来宾市广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聘请中介对市社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审计。尤其注意审计财务收支真实性,保证会计信息完整、真实、合法、合规。市社监事会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处理建议,要求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准确,提升发展质量。
三是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的检查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近年来,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组织实施一批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建设项目,市社监事会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工作,把好决策关、申报关和质量关。市社监事会班子带队深入到各县(市、区)社督查、指导“新网工程”、综合改革项目建设,认真检查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和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详细查看项目工程劳务开支、设备采购及项目收益等财务台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确保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四是切实帮助基层社解决实际问题,全力维护社有资产权益。来宾市社管辖的象州县马坪供销合作社、石龙供销合作社和金秀县桐木镇供销合作社,发生合作方违反协议损害基层社资产权益事件。接到基层社的请求报告后,市社监事会积极协调各方进行解决。象州县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广西子木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石龙镇供销合作社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子木公司与石龙镇供销合作社双方签订了《回建协议书》,但由于子木公司工程延误,以及违反设计方案未能取得竣工验收等国家相关要求的交房文书,双方在《回建协议书》约定的违约金问题上产生纠纷,导致石龙镇供销合作社无法及时解决改制职工的安置等费用。金秀县桐木镇供销合作社土地出让开发建设商住小区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监事会领导出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重视与支持,促成由象州、金秀两县分管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领导牵头,召开当地有关部门及开发商参加的协调会,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提出完善竣工验收的办法,责成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164万元。
(广西区社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