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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互助社的“仪陇经验”
联合国开发署扶贫项目仪陇经验交流研讨会召开
□ 本报记者 李 博

图为会议现场。

    为总结仪陇扶贫项目的做法和经验,探讨改进和优化措施,3月28日至29日,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简称开发署)和仪陇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联合国开发署扶贫项目仪陇经验交流研讨会”在四川省仪陇县召开。

    研讨会上,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合国业务三处处长白澄宇介绍,早在2005年,国务院扶贫办就在仪陇县指导开展了贫困村扶贫互助社试点,旨在通过组建扶贫互助组织(扶贫互助社),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与农户存量资金的有效衔接方式,通过扶贫和农户的互助、合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可持续性和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据了解,仪陇县位于川北低山与川中丘陵过渡地带,曾是我国扶贫工作重点县,也是全国贫困村扶贫互助社试点县,其第一个扶贫互助社于2005 年7月在三蛟镇昆山村开始试点,作为扶贫组织,扶贫互助社在民政局登记注册为社团法人。为体现扶贫互助社的特性,仪陇扶贫互助社实行“富裕户入股、一般户配股、贫困户增股”的方式。

    白澄宇介绍,在扶贫互助成立伊始,农户根据自身情况入社500—1000元/人,政府再根据社员入社资金情况,为每个试点村获得财政注资8—10万元,组成初始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注重帮扶贫农户,同时,入社社员及借款对象严格限制在本村,社员入社资金不允许分红,借款发放由社员进行五户联保,且贫困户优先使用,单笔贷款最多不超过5000元。

    然而,随着扶贫互助社的推广和时间的推移,一些模式设计及管理矛盾也逐步暴露出来。白澄宇表示,一是缺少有效的监管机构和合格的管理人员,扶贫互助社的管理和操作风险较大;二是缺少有效的市场和金融激励机制,单笔借款金额少和禁止分红等做法影响了农户的参与积极性,且扶贫互助社缺少可持续资金来源。

    2014年,交流中心、开发署、仪陇县人民政府三方开展合作,开展了“建设中国普惠金融体系项目——仪陇扶贫与小额信贷创新”和“扶贫与可持续发展”两个国际减贫合作项目,建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民富中心,并以民富中心为载体,对仪陇村级扶贫互助社提供孵化、培育、改造等综合服务,完善管理及风控机制,培育以农户入股的村级扶贫互助社为基础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帮助贫困地区农户通过互助合作,提高综合生产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

    白澄宇介绍,仪陇模式可以概括为:以扶贫互助社为载体,围绕低端农户,建立一个中心,培育两种能力,遵循三个原则,做到四个规范,即以扶贫互助社为项目载体,瞄准被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服务的偏远地区低收入农户(包括但不限于贫困农户);建立以咨询服务、监管协调、账务管理、流动性资金支持为一体的民富中心;培育和提升扶贫互助社服务社员的能力和机构运行管理能力;遵循扶贫互助社资金融通过程中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三项基本原则;确保扶贫互助社做到内部治理规范、人员管理规范、贷款产品规范、账务财务规范。

    对此,研讨会上,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认为,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民富中心通过构建县级层面的管理组织架构,探索了县级组织与合作社的监管模式,填补了合作社监督管理组织的缺位,为突破合作社规范发展困境探索了一个有效的途径。

    在具体操作层面,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扶贫互助社管理人员财务技能差、管理能力弱的现实情况,民富中心通过市场化的委托代理机制,为扶贫互助社提供专业的财务管代;同时,为防止扶贫互助社人员出现卷款跑路或串通的道德风险,民富中心通过与当地银行合作,建立互助资金第三方托管平台;此外,民富中心还建立了项目专项周转金制度,为各个管理得当的扶贫互助社提供流动性支持,防止出现流动性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研究室主任孙同全认为,民富中心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委托监管体制,既缓解了科层制逻辑中的矛盾,也符合国家逻辑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逻辑。同时,民富中心通过调剂资金余缺,解决了资金短缺与闲置共存的问题,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此外,还增强了互助社的融资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满足了社员的理财需求,增加了财产性收益。通过近五年的发展,截至目前,仪陇县共发展扶贫互助社50家,其中贫困村17家,入社社员5768户,入社资金总额6680万元。扶贫互助社累计发放农户用于发展种养殖业、住房改造、小本商业经营等方面借款达14877笔,累计金额2.99亿元,惠及农户3476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25户。

    扶贫互助社和民富中心的创立为仪陇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注入了强大动力。2018年6月,仪陇县通过脱贫摘帽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成功退出国家贫困县序列。

    对于未来的发展,研讨会上,仪陇县委副书记任萍表示,扶贫互助社下一步将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平台优势、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将全县村级扶贫互助社转型发展为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调整运营模式、设立产业发展资金、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措施,力促其全方位、全天候、全链条服务“三农”,尤其是服务农业产业的发展。

    据任萍介绍,自去年3月签订新项目合作协议以来,已在柴井尖山坝村、马鞍琳瑛村等扶贫互助社开展转型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预计今年下半年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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