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3月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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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社:稳妥发展社员股金服务业务


    本报讯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明确提出在充分发挥系统组织网络优势的前提下,严格坚守“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四条红线”,确保社员股金稳妥有序运行。

    州社要求,组建供销合作社员股金服务机构的发起人必须是供销合作社,注册登记要确保供销合作社对股金服务机构是全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且是第一大股东,股金服务机构必须接受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监督,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对社员股金服务决策有一票否决权。调剂社员股金额度一般在5万元以内,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以方便社员。吸纳和调剂股金,其资金占用费和调剂使用费率都必须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为基准,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浮动,严禁高风险运作。社员调剂股金一律要提供社员联保、工资担保或资产抵押,有效降低股金调剂风险。供销合作社员股金服务以支持社员为农服务为主,调剂期限一般为3个月、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要提高股金周转次数,发挥其对社员的互助普惠作用。股金调剂要坚持调剂前调查、调剂时审查、调剂后跟踪检查,由专人负责,实行股金调剂责任倒查制,有效降低股金调剂风险。股金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制作应急预案,提取风险准备金,确保安全可控,稳妥发展。

(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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