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机构改革为动力、以政策扶持为引导、以防控风险为底线,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指导意见》对标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是对全国金融机构、金融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部署。
供销合作社系统如何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在组织体系、产业基础、品牌信誉、与农民联结紧密等方面优势,抓住机遇,积极作为,创新发展,为服务乡村振兴发挥应有的作用?总社金融服务部对如何因地制宜抓好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进行了解读。
(详细内容见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