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政策保障等。
《意见》明确了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任务,包括创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现形式、完善土地股份组织运行机制、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措施。
此外,在创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现形式介绍中,《意见》指出,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直接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还可以先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出资设立公司。同时,为降低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风险,六部门要求探索“先租后股”,让农民先出租土地,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稳定良好的经济效益之后再入股。
(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