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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变“造血” 做好金融精准扶贫
以晋中市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情况为例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晋中办事处 袁中亮 霍燕芳

    “十三五”以来,金融扶贫已经逐步演变成为继普惠金融理念之后的又一银行业改革发展的主旋律。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推进和深化,金融扶贫已经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现阶段金融扶贫得到一些改善,但金融扶贫的体系及路径,与贫困户真脱贫存在着一些差距,这些差距所表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银行发放扶贫贷款的问题,而是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滞后、贫困户造血功能不足等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应。为切实掌握当前金融扶贫的现状及贫困户对金融扶贫的需求等,笔者对山西省晋中市9家行社的扶贫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以此为例,对当前金融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初步探讨。

    晋中市农信社精准扶贫现状

    截至目前,晋中市农村信用社已对辖内10.6万户贫困户走访、对接,已对8.3万户贫困户评级授信,已对1.05万户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5.79亿元,覆盖率为100%。6月末全市农信社扶贫贷款余额达25.28亿元,较年初增加10.54 亿元,按照扶贫贷款对象划分:个人扶贫贷款金额达7.46亿元,较年初增加5.09亿元,其中,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82亿元,较年初增加4.45亿元;发放单位扶贫贷款余额17.82亿元,较年初增加6.45亿元,支持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8871户。

    主要做法及成效

    明确职责目标,下好扶贫攻坚“先手棋”。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晋中办事处下发了2017年全市农信社扶贫贷款净投放8.29亿元的任务,其中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净投放2.82亿元,并将任务细化到9家县级行社;其次,县级行社分别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活动实施细则,榆社、左权、和顺、昔阳4个国、省定贫困县级行社,设置独立的精准扶贫部门(或隶属部门),配备了专人,确保扶贫工作有人组织、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最后,全面实行挂图作战,全市9家行社在脱贫攻坚战区全部制作并悬挂了《贫困(县、乡、村)分布图》和《农信社脱贫攻坚组织保障及责任包干图》,全面实施挂图作战,同时要求所有参战人员,必须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产业项目两个帮扶台账”,并及时记好扶贫工作日志。通过挂图作战,使脱贫目标任务硬化、帮扶措施细化、脱贫成效实化。截至6月末,全市发放联系卡89214张、发放宣传资料99651份、在贫困乡镇村摆放公示牌2174个、刷新扶贫宣传标语946条。

    深化帮扶举措,实现扶贫攻坚“全覆盖”。一是机构实现全覆盖。对于所在市县没有扶贫任务的行社,按照开发区联社帮扶榆社、榆次农商银行帮扶和顺、介休农商银行帮扶左权的方式给予同业低息资金分别800万元,与所帮扶行社共同落实金融扶贫任务。二是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全市农信社按照县级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户名单,开展万名客户经理进村入户行动,全面实现“三个全覆盖”。

    创新产品模式,打造扶贫攻坚“升级版”。一是全力做强金融扶贫产品。针对贷款用途的不同,各行社分别推出了“强农贷”“林权贷”“脱贫贷”“光伏贷”“农机贷”“林果贷”等多款针对性强、有助于脱贫的系列信贷产品。二是大力发展间接扶贫模式。全市农信社探索创新开展了“三位一体”和“四位一体”的资产收益模式。榆社联社在扶贫工作中,结合县政府“十三五”规划、产业经济格局及贫困户现状,经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调查论证,采用“多方联动”方式,将政府、信用社、企业、贫困户拧成一股绳,大力推行“四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模式。

    存在问题

    从贫困户来看,信用意识须加强。通过对接走访贫困户,发现有的贫困户存在“扶贫贷款是免费使用的,无需偿还”的认识。

    从扶贫信贷模式来看,造血功能须加强。扶贫信贷工作目前通过两种方式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第一种是直接支持模式,信用社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贫困户自主使用;第二种是间接带动模式,信用社向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贫困户通过与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实施主体签订帮扶协议,由实施主体通过使用贫困户挟贫小额贷款,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目前在间接模式中,有三种模式:一种是信用社+贫困户+企业的“三位一体”;一种是信用社+贫困户+企业+政府主导扶贫开发公司的“四位一体”;最后一种是信用社+贫困户+企业+保险公司+政府的“五位一体”。

    在直接支持模式下的贫困户,大多将贷款用于养殖、种植领域,有的不可抗力发生概率较高,掌握先进的技术较少,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贷款违约风险较大。

    在间接支持模式下,首先是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方案中,有三个方面未明确。一是给谁上保险。贷款的实际用款人是企业,借款人是贫困户,那么是给企业还是贫困户上保险?二是如何赔。保险公司承担风险损失为70%,且叫停、追偿流程机制尚未明确。三是追偿对象不明。由于借款人和使用人是贫困户和企业两个不同的主体,形成不良后,追偿对象不明确。其次是“阶段脱贫”特征较明显。晋中市推行的资产收益模式大部分是“贫困户贷款、企业使用、政府贴息、贫困户收益”,在这种模式中,贫困户往往并不参与企业经营生产,而政府贴息至2020年之前,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几乎没有问题。但3年过后,政府不再贴息,企业到期还款后,这些贫困户如果仍没有具备造血功能,怎么办?

    从政策机制来看,执行力度须加强。一是争取落户难。有的县扶贫办风险补偿金只能给当地一家金融机构,如平遥和祁县风险补偿金已落户邮储,平遥农商银行和祁县联社就争取不到。既争取不到人行扶贫再贷款,也没有风险补偿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运用补偿难。从目前全市6家行社财政风险补偿申请运用情况来看,相关政策文件仍须加快落实。

    从信用社来看,精准对接须加强。一是摸底对接上有阻力。有的不愿意接受对接,怕暴露信息;有的对资产收益模式提出担心,如果企业(实际用款人)倒闭了,贷款谁来还;有的不能及时提供贫困户名录。二是多头授信风险大。一方面是对企业隐性的多头授信,在间接扶贫模式下容易发生。如企业本身在信用社有贷款,而通过贫困户增加贷款后,在企业资产负债上和信用社的授信管理中未得以显现,易出现隐性的多头授信风险;另一方面是对贫困户的多头授信。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两家金融机构都有授信,且征信查询无法做到数据信息实时更新,贫困户分别获得5万元的贷款,共10万元,如形成不良后,扶贫办承担70%的风险补偿,那么扶贫办是承担10万元还是5万元的风险补偿。

    相关建议

    配套扶持政策跟进。截至目前全市扶贫贷款余额达14.59亿元,运用人行扶贫再贷款的仅有榆社、左权、和顺3家联社,金额1.9亿元,昔阳尚未申请到,支农支小再贷款仅灵石农商银行1家,金额1亿元。建议人行继续加大对贫困县县级行社发放扶贫再贷款力度,对非贫困县县级行社加大发放支农支小贷款力度。

    风险补偿及时落地。一方面扶贫办要出台风险补偿流程及操作细则,尤其是在时间上要详细明确,使补偿渠道进一步公开、透明、高效;另一方面对风险补偿金的存放分配要合理,应积极贯彻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精神,按照哪家金融机构扶贫贷款投放多,贡献大,就多存放些风险补偿金,化解存量风险。

    探索持续脱贫模式。建议从真扶贫角度出发,杜绝短期效应,从帮扶模式上根本解决贫困户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模式一:“土地+贫困户参与经营的方式”。由贫困户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方式,分得股利,同时贫困户可在企业打工赚取固定工资。模式二:“贫困户贷款入股参与农信社改制”。即贫困户在农信社贷款,以职工享有的股价入股(包括购买不良),同时成立“扶贫社员组织”,对入股的贫困户进行管理,每年获得相应的股利。农信社经过六十余年发展至今,相比新兴涉农等企业更稳健长远,在入股分红上更持久可靠。若形成不良,对农信社而言可通过转让股金来偿还不良。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政府也不用承担风险,只负责贴息。由于农信社本身历史包袱比较重,在改制过程中又支持贫困户脱贫增收,建议政府在土地确权、减免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将财政、涉农等资金多向农信社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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