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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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市政府:确定供销社农资公司为农药包装物回收主体


    本报讯 3月28日,江苏省仪征市政府出台了《仪征市农药包装物集中回收统一处理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仪征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供销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和3个镇的连锁网点为责任主体,2017年3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刘集、月塘、陈集三镇,对仪征市供销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所属16个网点出售的农药包装物开展集中回收统一处理试点工作,回收率不低于50%。

    作为责任主体,仪征市供销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和3个镇的连锁网点,下一步将按照《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公益化扶持、社会化服务、企业化运作、长效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先行开展农药包装物集中回收统一处理试点工作,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是规范流程。定点回收—分类整理—集中转运—专库储存—无害化处理。二是规范回收。各连锁网点在销售农药时按本区域农民购买数量(瓶或袋)发放统一的标识贴,由各回收点按规定价格统一回收,分类归集,抽查点验,并录入电子表格。三是统一回收价格。瓶装按每件0.30元回收,袋装按每件0.10元回收。四是规范区域。全面回收试点范围内的废弃农药包装物由各回收站点按规定价格进行,不得回收非农药包装物和试点范围外的农药废弃包装物。

(靳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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