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指出,发展特色产业是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举措。
《意见》提出,到2020年,贫困县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服务基地,初步形成特色产业体系;贫困乡镇、贫困村特色产业突出,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在基本原则上,要坚持聚力到户、受益精准;因地制宜、产业精准;科学设计、项目精准;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帮贫脱贫、联动联考。
《意见》强调,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就是要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途径,带动贫困户增收,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切实提高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宗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