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民创业融资难题,弥补农村商业金融服务体系短板,山东省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巧下互助合作“三招妙棋”,取得明显成效。
夯实信用互助业务基础。以实体产业为依托,筛选实力较强、规范运作且供销合作社具有掌控力的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一方面采取以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出资方式,与农民共同组建土地托管、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公共服务等产业型和服务型合作社;另一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合作社的决策、管理、分配等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以利益联结组建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
完善信用互助制度。一是将信用互助服务范围限定在合作社内部参与互助的社员之间,解决信用不对称和识别风险的问题。二是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信用互助业务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互助社员生产经营的流动性资金需求,对单一社员投放的互助资金一般在1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互助资金总额的5%。三是设立资金使用评议小组,每年对互助社员的出资情况、信用状况、资金需求和互助资金借入和偿还等进行评议,确定其授信额度并予以公示。急需资金的社员提出申请后,资金评议小组负责审核,再由社员供需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一定数额的互助金回报。
引入合作托管银行机制。采取招标形式择优确定一家银行作为互助资金存放、支付及结算的唯一合作银行,有效借助银行机构专业优势。一是监管资金封闭运行。托管银行为合作社开立信用互助专用账户,为每个社员开立存放信用互助资金的独立个人账户,并将以上账户关联为一个封闭的账户体系,按照合作社的指令办理社员账户与合作社账户之间的资金汇划,监管资金使用。二是开展资金融通。托管银行按归集资金额的一定倍数向合作社整体授信和社员单独授信,为合作社及社员提供外源融资支持,解决合作社及社员季节性和大额度用款的需求。三是提供业务辅导。托管银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提供业务指导、风险预警、财务辅导等服务,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规范发展。
以上措施,有效弥补了商业金融、政策金融等农村金融的不足,破解了农村“弱势群体”在商业金融体系中无法享受到的金融服务,成为商业金融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