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3日,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文件,批准保康县供销合作社申请纳入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此前,该县政府组织政府法制办、政府办和发改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供销合作社申报的工作进行了论证。
据悉,保康县供销合作社将以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建设为契机,以争创“全国百强县级示范社”为目标,以基层组织体系、商贸物流体系、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四大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使供销系统成为全县商贸流通产业的主力军、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成为“互联网+保康”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到2018年,实现乡镇基层社(中心超市)全覆盖、村级电子商务平台全覆盖,全国、全省示范专业合作社达到10家;建成区域性农产品专业市场3个,综合性电子商务展示中心1家;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亿元,年实现利润3000万元。
(苏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