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出台《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办法规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为农服务中心投资总额的50%,对单个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为3—5年。所发放贷款以为农服务中心的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主要支持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保证担保、并有财政补贴的为农服务中心的融资需求。
该项贷款新产品是山东省社在和农行山东分行的战略合作协议基础上,为实现到2020年全省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500处左右的目标,为各地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开辟的一条筹集建设资金的新渠道。这是大型国有银行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量身定制的首个专门金融产品,突破了传统担保公司只能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状况,同时也结束了银行以往没有针对农村小额固定资产贷款产品的历史。
(鲁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