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保康县供销合作社在恢复乡镇基层社建设中,以“有项目、有阵地、有职能、有人员、有收入”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适应城镇化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实施。
对于条件不成熟的乡镇,保康县社以行政区域为轴心,建立中心社,实行中心社代管,节约了资源,也为恢复其它有条件的乡镇基层社集聚了资源。对于区经济特点明显的乡镇,以产业经济为主导,建立特色社。对于综合条件较好的乡镇,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打造标杆社。为壮大社有企业,聚集土地、资金、人力等各种优势资源,通过招商引资广泛寻求合作伙伴,进行资源大开发项目大建设,着力培植亮点,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基层社。歇马供销合作社在改制中资产保留较为完整,该县社利用优势资源,先后引进大客户入驻,进行以商贸流通产业为主的项目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
据了解,保康县辖11个乡镇,257个村。到2015年底,全县已恢复乡镇基层7个,其中乡镇中心社3个,城关中心社代管后坪、黄堡两个乡镇,寺坪中心社代管过渡湾镇,马良中心社代管两峪乡,基本结束了乡镇无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历史。
(苏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