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1月2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这也是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3次聚焦“三农”。其中首次提出,“开展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逐步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
省联社改革具体怎么改?年内就有答案了!
1月28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接受《中华合作时报·农村金融》周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省联社试点改革作为今年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将由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拿出具体改革方案,并在年内试点推行。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全国农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资产已达25.8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3.5%,资产总额已超过中国工商银行。随着农信社股份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省联社与基层行社的矛盾持续凸显。
韩俊表示,省联社体制,在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行政管理职能太强,而服务职能比较弱,这也造成在日常管理中一些农村商业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基层农村信用社反应比较强烈。
近年来,为了推动省级联社“去行政化”改革,银监会已从改革“省联社驻地(市)办事处”入手,将其改制为“区域稽核审计中心”。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1年,甘肃省联社先行先试,将其所属的11家地市级办事处和兰州管理部一次性改制为6家“区域稽核审计中心”,成为全国省级联社中第一个进行去行政化试点的省级联社。紧随其后,安徽、吉林、贵州、江西等省份的办事处改制工作也相继启动。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一些省联社的地方办事处官僚气息浓重,即便改制成区域稽核审计中心,但只要派出机构存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干预县级法人的正常经营。
然而改革似乎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效。时至今日,有关省联社改革的顶层设计依旧没有形成。这在今年极有可能出现突破。
“关于省联社改革的方向,一号文件讲得非常明确,就是要淡化行政管理职能,要强化省联社的服务职能。” 韩俊表示,今年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将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制定专门的改革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未来逐步推开。
现场 访谈
农村金融需中央地方双重监管
中华合作时报记者: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完善中央和地方双重金融监管机制,请问双重监管机制如何具体开展?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双重监管,一方面是强调中央统一的监管,另一方面强调地方的监管,这两方面要结合起来。现在确实农村金融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比如说在一个县域,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元化,金融的产品也越来越丰富,金融的创新速度也非常快,特别是像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发展也是很快,这几年也出现了一些非法集资的问题。如何既鼓励创新、改进服务,又控制农村金融的风险,这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的金融监管体制。
这方面,地方监管和中央监管怎么能够很好地结合起来,还需要进行一些探索。比如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的过程当中,组建了地方金融监管局,但是它涉及到部门之间关系的调整,据我了解,有些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运作并不是非常顺利,所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强调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