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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三十年(二)

□ 湖南宁远农商银行 蔡建林

    在路径的选择上,农信社面临几大困境需要解决,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就是产权制度的改革。

    改革路径的选择

    关于农信社最终走向何方,众说纷纭,主要观点有继续推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多元化道路。

    在路径的选择上,农信社面临几大困境需要解决,即:为“三农”服务的目标和营利目标的冲突;历史包袱与轻装上阵的矛盾;民主管理与内部人控制的矛盾;规模效率与地域限制的矛盾;以及农信社与社员、与客户、与监管者等利益方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这里面最关键、最核心的就是产权制度的改革。

    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是需要界定农信社的性质与功能。有学者或从农信社发展中的制度特征,或从合作制的国际标准定义,或从合作金融与集体金融的区别等方面研究,认为历史上并不存在合作制生存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农信社并没有实行真正的合作制。支持这个结论的论据是:政府强力撮合的制度不符合自愿原则;农民将农信社当成政府的附属机构而非合作金融机构,不体现互助合作原则;没有做到管理民主;绝大多数农信社负债经营,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这不符合非营利性原则。

    也有学者对农信社的作用做了回顾与展望,对农信社是否应当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即是否应承当支农的主要任务的问题产生了分歧。一方认为农信社过去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经济环境下需要继续承担支农的主要任务;另一方认为,农信社不应成为主力军,而应该从侧重于政策性支持的角色中转变过来,成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主体。

    在讨论农信社的改革到底选择何种实现形式时,有学者虽然承认我国还不具备合作金融发展的前提条件,但是认为必须培育“合作”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和制度基础,在主客观环境逐步成熟的条件下,发展我国的合作金融事业。

    部分学者强烈支持股份制道路,认为农信社历经多次改革,主要形成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两种产权制度,合作制几近绝迹,并且在股份制改革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股份制方向是确定无疑的;同时认为股份制改革的思路,要按照股份制方向,优化股权结构,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资格,“宽准入、严监管”,在银监会的引导下由省联社推进,并且需要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虽然路径选择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改革路径对政策的强依赖性、合作制的失败不在于制度而在政策的失误等,但是,大量学者支持一种近似于中间道路的改革方式,即多元化的改革道路。他们认为农信社改革必须符合当时当地的制度特征,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制度供给,以根据变化了的农村经济现实,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激活约束机制,以适应新情况下农村金融的需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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