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就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关于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每个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承担1户脱贫任务,每个“村社共建”村承担1户脱贫任务,每处为农服务中心安置1名有劳动就业能力的贫困农民。到2017年底,全省系统帮扶2万户、5万名左右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18年做好扫尾工作,最后两年巩固提升。
《意见》提出,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重点, 以“村社共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系统“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的优势,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纳入“村社共建”体系,以“合作社+贫困户”为主要方式,通过利益联结、定向帮扶、就业安置、创业扶持等途径,在四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是吸纳贫困农民加入合作社。组织引导贫困农民采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加入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带领贫困农民开展规模化生产经营,在合作社内部建立按照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二是实行“两带一脱”。推广枣庄市山亭区供销合作社开展“两带一帮”的经验,各级社要在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带小户、带散户和帮扶贫困户脱贫“两带一脱”活动,由供销合作社党员和农民合作社能人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三是促进贫困农民创业就业。将农村特色资源优势与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优势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业以及生态旅游、采摘休闲、农家乐等新型农业,引导带领贫困户走产业脱贫的新路子。供销合作社兴办产业项目时,优先开发利用贫困户的可用资源,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四是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加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
(吉宝飞 李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