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供销合作社与市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农村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供销合作社着力打造功能强大、全程服务农业的为农服务中心,向市农商行推荐服务能力突出、经济效益显著、持续发展力强的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市农商行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同时,依托供销合作社连锁实体店,突出地方特色商品,共同建设和打造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农商行积极配合,提供金融服务和有关技术支撑,推广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手机银行,逐步实现“电子机具村村通、家家用上银行卡”。
据了解,双方将共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农商行要进一步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商品流通直营店、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尤其是一些大项目,优先优惠提供信贷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经营网点进一步向镇村发展,农商行金融便利店、助农取款服务点、POS服务点要与供销合作社连锁网点实现无缝对接,除提供财务结算服务外,逐步全面实现代理代收电费、代发工资、烟草、新农保、粮食补贴、代收取暖费等服务业务。
另外,供销合作社在农民合作社内设立信用互助部,推进农村信用互助业务发展,要将农商行指定为该市合作社互助资金托管银行,为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农商行作为托管行,要发挥行业、系统优势,确保信用互助托管资金来源于社员,服务于社员,充分保证信用互助托管资金在金融监管部门核定的社员内封闭、限额运行。
(鲁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