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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县社:在全省率先实现“社村共建”全覆盖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莒南县供销合作社获悉,截至2015年底,该县社“社村共建”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覆盖。

    2015年12月,莒南县涝坡镇店头社区服务中心建成运营。至此,莒南县社“社村共建”实现全县农村(行政村)社区全覆盖,为全县村集体年增加收入1700多万元,带动全县农民年增收1.3亿元;助力供销合作社新增网点210个,新增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新增利润320多万元,莒南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为农服务能力和自身的经济实力均得到明显增强,并有力助推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自2013年以来,莒南县社实施以“基层社+村集体+专业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向田间地头,组织体系向村级“两个延伸”。截至2015年底,莒南县社累计在228个行政村社区组织实施“社村共建”项目401个,实现全县农村社区全覆盖;实现交流任职57人,其中供销合作社到村任职32人;年助力增加村集体收入1700多万元,带动农民年增收1.3亿元;供销合作社新增网点210个,新增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新增利润320多万元。

    莒南县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乐敏介绍,“社村共建”强调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按照“产权明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针对共建项目的不同特点,探索出租赁合作、股份合作、加盟合作三种利益联结模式,并在提高农村社区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水平、共建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共建农产品交易市场等方面,实现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电子商务相融合,激发各方参与社村共建的积极性。

    据悉,日前,莒南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村社共建”工作提质增效的意见》,提出2016年在提升共建项目、创新共建领域、用活共建载体、强化政策支持、明确工作职责等方面,深入推进全县“社村共建”提质增效,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共建项目切实发挥作用,建立起“社村共建”长效机制,实现“共建、共享、共赢”的目标。

    (吉宝飞)


延伸阅读

“社村共建”如何实现与农民“共建、共享、共赢”?

□ 本报记者 吉宝飞

    日前,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侯成君在全省系统工作总结中给莒南县社点赞。因为莒南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社村共建”全覆盖。

    自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山东省社借力“社村共建”,实施“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改革基层组织体制机制。日前,山东省社提出,2016年将通过“社村共建”实施精准扶贫。

    那么,作为“社村共建”的实践者、先行者和模范样本,莒南县社如何开展“社村共建”?共建什么?形成了怎样的共建模式?取得了何种成效?

    何为“社村共建”?

    ——在创新发展中增强改革动力

    “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处议事、无心干事”一直是困扰农村党组织建设的一大难题。2012年,莒南县委、县政府立足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鉴于供销合作社的技术、资金、渠道等经营优势以及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县政府将这项工作交给了莒南县社。

    自2012年底开始,莒南县社便在全省率先开始探索“社村共建”工作,构筑“基层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合作机制。“‘村社共建’是将供销合作社的技术、资本、渠道等经营优势与村‘两委’的组织优势相结合,共建为农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点等5个项目,创新基层组织体制机制,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莒南县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乐敏开宗明义。

    经过三年多的发展,特别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社村共建”探索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新路子,形成了党政领导、组织部门牵头、供销合作社主办、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创新发展中增强了改革动力。

    如何共建?

    ——在开放发展中汇聚资源力量

    “莒南县社将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视为第一要务,整合汇集相关部门资源,搞好‘三个结合’,推进‘社村共建’工作,实现合作共赢。”王乐敏如是说。

    “兄弟部门和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对‘社村共建’尤为重要。”王乐敏告诉记者,与涉农部门惠农政策相结合是第一个结合。莒南县社先后整合有关农村现代流通、农产品基地、农资综合直补、农业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26个部门的91项扶持资源,把涉农政策、项目和资金打包集中投入“社村共建”中。

    第二个结合是与“第一书记”工作相结合。莒南县委、县政府把“社村共建”工作列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要内容,先后出台11个文件,在政策、资金、项目、考核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措施,推进“社村共建”。据统计,截至目前,莒南县87个“第一书记”村实施共建项目176个,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近500多万元。

    “今年村集体有钱了,可以为村民多置办些年货啦。”日前,莒南县左山村村支书高兴地说。这缘于左山村参与了“社村共建”。据了解,2015年3月岭泉供销合作社联合前左山村,引入临沂龙泉农业科技公司,组建龙泉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建设了占地50亩、全县规模最大的花卉苗木市场,流转土地1000亩建设花卉苗木标准化种植基地,年末为村集体收入增加3.5万元。“这是第三个结合——与‘村企共建’相结合。”王乐敏告诉记者,把农业龙头企业引入到共建体系,弥补共建项目资金不足、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三个结合”让“社村共建”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并在开放发展中汇聚了资源力量。

    共建什么?

    ——在绿色发展中丰富服务内涵

    2015年12月,涝坡镇店头社区服务中心建成运营,是莒南县“社村共建”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的最后一个点。它是由社区“两委”、供销合作社共建的集日用品、农资超市,农民合作社、卫生室、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办公、图书室、党员电教、农民培训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

    “共建为农服务中心,是‘社村共建’的项目之一。”王乐敏介绍,除此之外,莒南县社还通过共同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共建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共建农产品交易市场、与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相融合发展等项目丰富“社村共建”内涵。

    “社村共建”的项目在绿色发展中丰富了服务内涵,为构建农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的流通现代化体系奠定了基础。

    形成哪些模式?

    ——在创新驱动中实现共享共赢

    在相沟镇王祥社区里,建有270平方米日用品超市、170平方米农资超市和150平方米农机具维修部。王祥社区是由村里出地、供销合作社投资共建的,年终利润五五分成。

    按照“产权明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针对共建项目的不同特点,莒南县社探索出三种利益联结模式。“王祥社区属于租赁合作模式。”王祥社区负责人昝永富告诉记者,这种模式是由村集体出地或建设营业场所,由供销合作社租赁建设日用品、农资超市等经营性服务项目,每年给村集体一定的土地或设施租赁费。

    第二种是股份合作模式。针对农民合作社、批发交易市场等经营性服务项目,村集体联合供销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民,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资,参与共建的各方根据股份(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经营职责和义务,参与合作社或市场的盈利分红。

    第三种是加盟合作模式。针对大田作物托管、化肥联采直供等共建项目,村集体组织村民加入农机、大田托管等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在组织经营和服务的过程中,获得一定的服务费。

    莒南县社探索的3种服务模式,在创新驱动中实现了共享共赢,还成为供销合作社创新基层组织体制机制的抓手。

    为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在共享发展中增进农民福祉

    “供销合作社的根在农村、本在农民。只有服务农民、造福农村,供销合作社才根深本固、枝繁叶茂。”王乐敏告诉记者,莒南县社的“社村共建”就是本着这个原则,在共享发展中增进了农民福祉。

    拿农资购销举例。供销合作社农资公司以村集体为加盟单位,组织农民团购化肥,每袋团购价低于市场价5—10元,每袋化肥提取10元的服务费返利给村集体。2015年以来,全县仅团购化肥就达到3500吨,村集体增收70万元。

    破解了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难题。通过参与“社村共建”,全县年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1430多万元,农民的收入结构转变为具有保底分红、收益分红和二三产业收入的多元收入格局。

    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社村共建”有效解决了家庭生产兼业化、老龄化以及农户分散经营成本高、收效低等问题,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基地的设施档次、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建设。

    “社村共建”为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看得见的好处,得到了农民的热烈拥护。与此同时,莒南县社也实现了强基固本的目标。

    “社村共建”增强了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经济实力,在协调发展中厚植供销合作社优势,提升了其为农服务能力。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王乐敏说,2016年莒南县社将遵循全省关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扩大土地托管等服务。”的部署,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村社共建”工作提质增效的意见》的要求,进步一加强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等的融合,深入推进全县“社村共建”提质增效,继续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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