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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区社吉庆烟花公司和兵团社祥和烟花公司
连锁经营规范新疆烟花爆竹销售


    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销售率先在全国实行连锁经营,3年来,基本杜绝了烟花市场的乱象,使烟花爆竹经营步入了健康有序良性轨道。

    针对烟花爆竹产品良莠不齐,低劣产品充斥市场的混乱局面,从2013年春节开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责成新疆区供销合作社吉庆烟花公司和兵团供销合作社祥和烟花公司牵头,在全疆范围内统一实行连锁经营,按照“八统一”要求,即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安全培训、统一安全标准、统一信息采集、统一购销合同、统一实名购买、统一应急预案、统一货物配送。确保连锁经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规范进货渠道,在主产地湖南省、江西省安监、公安部门大力支持下,向传统烟花爆竹产地浏阳、醴陵、萍乡等地36家知名厂家组织货源,严格实行厂家准入制度,对准入产品外包装统一张贴“新疆专用”电子标签,其他厂家产品禁止在新疆销售,从源头上防止了假冒伪劣产品进疆。严格实行实名购买制度,全疆15个地州各连锁门店统一配备了电脑终端机,通过采用实名购买系统,将购买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和所购买的烟花爆竹的种类、型号、数量等输入上传终端系统,准确掌握了销售最终去向。

    目前,新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点实现了100%,零售终端机配备率达100%,从业人员签订的“诚信经营承诺”达到了100%。2015年春节,全疆未发生一起轻伤以上的燃放事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质量投诉,全疆34家批发企业、654家零售店实现了家家盈利,共上交国家税金2000万元。

(宋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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