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更好地发挥其服务“三农”作用,根据中发11号和鲁发16号文件精神,1月21日,山东省东营市委、市政府结合东营市实际,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健全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构建完善的经营服务体系,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增强自身运营能力和发展水平。到2020年,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供销合作社城乡服务网点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农产品流通网络更加完善,使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农民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行更加高效。
《意见》要求,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改革工作的首要标准;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鼓励大胆探索,不搞“一刀切”,分类分步有序推进改革。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