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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与利的博弈
探求城市垃圾围城的解决之道(上)
□ 本报记者 张 成

图为工人正在将废旧家具按照不同材料分类拆解。家具经过拆解后,将按照木料、弹簧、海绵、布料等进行分类回收,分类后的材料被送往不同的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张 成 摄)
图为广州市白云区废旧家具资源处理中心。(张 成 摄)

    

编者按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然而,在城市一系列高速便捷的光环背后,城市垃圾这一城市发展的副产物也开始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据了解,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垃圾围城”的困扰。垃圾数量的激增和垃圾污染事故的频出,使城市垃圾处理愈来愈受到政府与公众的重视。那么,城市垃圾到底为何物,又该如何应对?2016年伊始,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首届城乡垃圾分类与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研讨会暨广州经验分享会”,拉开了探讨城市垃圾解决之道的大幕。

    据环保部发布的《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指出,2014年全国244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亿吨。从全国累积堆存量看,目前全国城市垃圾历年堆放总量高达70多亿吨,而且每年以9%的速度在递增。城市生活垃圾堆放量占土地总面积约75万亩,目前很多城市已经难以找到用于垃圾的堆放和填埋的空间。沉重的数据揭示出,当前我国城市化面临重大问题——城市垃圾该何去何从?

    警惕:垃圾围城日益严重

    清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8号院,清洁工张师傅推着满满一车的生活垃圾向垃圾存放点走去,这已经是他今晨送来的第三车垃圾了。每天清晨和傍晚,张师傅都要把小区的垃圾及时地运出去。他告诉记者,小区每天能产生近8推车的垃圾,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

    “其实,数量只是城市垃圾问题的一个方面,更严重的是它对环境的污染危害。”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指出,从环保的角度来说,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可能要比废气、废水和噪音造成的危害严重得多。生活垃圾的危害在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水体、空气等方面都有表现。面对生活垃圾与日俱增的数量,对城市垃圾的合理处理并利用成为很多城市的解决之道。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在研讨会上指出,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既是对原生资源的补充,又解决了城市的环境问题,是一举双得的好事。

    2000年,广州市开始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尝试,围绕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这一目的,在学习借鉴国际城市经验基础上,广州市确定了“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的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并构建“居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垃圾分类体系,确定了“先减量,再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最后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和填埋”的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路线,且确定了“原生垃圾无填埋,资源回收全利用的垃圾分类处理”目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认识到垃圾处理的有效性和重要意义,逐步形成社会共识。目前,广州市对城市垃圾中的纸张、木材、金属、塑料、破碎玻璃进行回收处理,剩下的城市垃圾则主要是可焚烧的垃圾及无害的餐厨垃圾、餐余垃圾,实现了城市垃圾的减量目标。

    症结:垃圾处理方式需改进

    尽管广州已经做出了有益探索,但是总体看来,当前的城市垃圾处理仍面临着不小的问题,处理方式落后成为困扰业内的主要问题之一。

    目前,我国的垃圾处理一般采取三种方式——填埋、焚烧和堆肥。其中,填埋约占全部处理量的70%以上,高温堆肥约占全部处理量的20%,焚烧处理占比较小。由于垃圾填埋所需费用较低、操作简便,易被决策者接受与采纳,所以是当前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该方式占用大量土地,对农田破坏严重,易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受填埋场容量限制,旧的填埋场封闭后,新的填埋场选址非常困难,公众对把农村当作垃圾消纳场所已有抵制,填埋处理垃圾的方式难以为继。

    垃圾堆肥是处理城市垃圾的又一方式,但是处理不慎也会产生二次污染。堆肥过程不可能完全去除重金属离子,重金属离子被土壤吸收后会传给植物,最终影响到人体。另外,我国城市垃圾堆肥还存在产品肥效较低、质量较差等问题。近年来,由于受化学肥料的冲击,堆肥的销售量逐年下降,市场前景欠佳,使企业难以维持运转,有的堆肥场甚至将肥料送至填埋场处理。

    焚烧是处理城市垃圾的较好方式,但我国在垃圾焚烧烟气处理技术上与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还较大。由于国产焚烧炉对焚烧产生的恶臭物质和有害有机化合物的去除技术尚未解决,需要引进国外设备或生产线,这导致一些城市受财力的限制而无法购买,进而影响垃圾的处理。由于无害化处理设施与技术不够完善,再加上管理粗放,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并不高。

    作为现代都市发展的副产物,哪里有城市,哪里就有垃圾产生,而且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业内普遍认为,要想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既需要顶层宏观设计,又需要技术创新支持,更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


链接: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相关内容速读

    该规定经2015年5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照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行为。

    规定要求: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企业)、个体回收人员。

    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收运服务单位上门收集。

    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网络的布局规划,市供销总社负责具体实施该规划,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每1500户至2000户居民设置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每个街道应当至少设置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没有条件单独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的,可以与垃圾收集站合并设置。

    鼓励物业服务小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

    鼓励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实现回收途径多元化。

    (宗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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