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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改革动力效应显现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5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六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出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改革激发活力,以创新促进转型,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为“十三五”良好开局打下了坚实基础。新一年,全系统要继续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全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风险挑战,保持全系统经济平稳运行、较快增长、健康发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2015经济运行亮点纷呈

    2015年,全系统经济运行实现平稳较快增长,综合改革动力和效应正在显现。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43052.5亿元,突破4万亿大关,同比增长14.4%;企业汇总利润381.9亿元,同比增长7.8%;上缴税金267.3亿元,同比增长9.1%;资产总额1.28万亿元,同比增长6.6%;所有者权益3406.8亿元,同比增长9.9%。经济运行亮点纷呈。

    综合改革激发活力,整体发展迈上新台阶。全系统把推进综合改革作为首要任务,推动重大工作举措落地,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综合改革动力和效应加快显现。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个试点省先行先试,以改革促发展的效应明显,销售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8.3%、8%,湖北、云南等改革起步早、步伐快的省社积极作为,推进改革探索,发展速度和效益明显加快,销售总额分别增长20.4%、19.2%,利润总额分别增长31.6%、14.2%,大大超过全系统平均水平。全系统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近一半的省社销售和利润总额增幅超过系统平均水平,其中北京等9个省(区、市)社销售增幅超过20%,综合改革推动发展作用明显增强。

    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品增长较快,传统主营业务保持平稳。全系统抓住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升级、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的机遇,加大经营模式创新,做优主营业务。以农村电子商务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多措并举促进产销衔接,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等与城乡居民生活相关的业务领域实现较快增长。日用消费品销售同比增长16.2%,约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高5.6个百分点。主要农副产品(棉花除外)销售总额5475.7亿元,同比增长13.9%;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6345.6亿元,增长18.8%。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强劲。发展省级电商平台14个、县级电商平台208个,各类电商企业1536家,系统电子商务交易和在线商品销售总额达到3959.7亿元,同比增长292.5%。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实现较快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等业务板块放缓下行压力,在保持传统主营业务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带动了全系统经济运行平稳较快增长。

    社有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社有企业跨层级跨区域联合合作加快,通过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等方式,企业经济实力壮大,全资及控股企业支撑发展作用增强。全系统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达到11家。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安徽省社新力投资公司、湖北省社银丰棉花公司等10多家企业成功上市,经营效益加快提升。全资和控股企业销售总额同比增长7.1%,占系统销售总额的比重为52.6%;利润同比增长5.2%,占系统利润的比重为49.4%。积极开展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保险等金融类业务,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和融资服务,参股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21个,成立小额贷款公司45个,经银监部门批准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6个,金融服务规模达到260.5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资、棉花企业积极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去库存力度,有效控制财务费用,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化肥库存量同比下降33.3%,棉花库存量同比下降17.5%,合计占用资金减少248.4亿元。农资局和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协调争取到库存化肥增值税率税率下调10%、库存处理时间延长10个月的过渡期政策,使全系统农资企业减负约35亿元。

    中西部地区增速加快,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东部经济体量大的江苏、浙江、山东等省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销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3.6%、16%、19.9%,对系统经济稳定运行起到了“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中部的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等省社销售增速居系统前位,同比分别增长20.5%、22.8%、19.4%、17.9%、20.4%;西部的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社销售增幅快速提高,分别增长20.5%、20%、19.2%、20%、18.4%,发展后劲潜力日益显现。此外,吉林、福建、广西、陕西等省(区、市)社实现了经营规模或效益的提升,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东部引领带动、中部快速崛起、西部迎头赶上的发展新格局。

    基层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积极推动基层社恢复重建,网点空白地区恢复了业务,薄弱地区增强了经营服务功能,基层为农服务阵地进一步夯实。全系统新增县级社3个,总数达到2406个;新建基层社2796个,总数达到2.8万个;新发展综合服务社23552家,总数达到36万个。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利润总额占系统比重分别为71.5%和58.4%。其中,县级社销售和利润分别增长13.2%和8.5%,占系统的比重分别为52.8%和43.5%;基层社销售和利润分别增长10%和22.1%,占系统的比重分别为18.7%和14.9%。

    积极培育多元产业融合主体,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奠定基础。全系统经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532个,其中农副产品加工企业838个;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2971个,总数达到14.7万个;建立农副产品连锁配送网点5.7万个,共带动农户2966万户,购进农副产品9307亿元,同比增长17.9%。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由点到面逐步推开,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托管、半托管、代耕代种、以销定产等服务,托管、半托管面积达5000万亩。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主管、领办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8098个,系统和总社成员企业发起成立了中国供销电子商务发展联盟、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联盟,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全系统实际从业人员达到216.1万人,新增就业11万人,促进了农民增收。

    与此同时,“传统产业市场供求矛盾突出,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新兴业务经营比重偏低,规模效应尚未形成;基层发展仍是短板,为农服务能力尚待提高”等主要问题仍然存在,不容忽视。

    2016全力迎战压力和风险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保持全年经济运行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任务十分艰巨。全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加快改革创新,以改革激发活力,以创新促进发展,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全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风险挑战,保持全系统经济平稳运行、较快增长、健康发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加强市场监测分析,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系统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努力引领新常态,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和市场趋势,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社要加强对系统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坚持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商,针对系统经济运行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研究和指导。企业要提高经营敏锐性,积极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雨绸缪,重点防范金融、债务、产能过剩、房地产等风险,确保稳健经营。

    (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一是各级联合社要立足于构建行业指导体系,加强对成员社的业务指导,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强化对重点业务的研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确保经济运行不出现大的波动。二是系统企业要立足构建经营服务体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改革,开拓经营,强化管理,积极防范与化解经营、资金、项目风险,实现稳健经营。三是基层社要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扩大自营比重,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巩固夯实经济增长的基础;四是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助力系统企业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传统行业优势,引导行业科学发展。

    (三)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着力稳固传统骨干业务经营。一是农资企业要加强与工厂的联合合作,保持合理库存;要优化经营结构,提升服务水平;要大力推进农资经营服务模式创新。二是棉花企业要加大力度做好棉花购销工作,加强联合与整合,收购、兼并轧花厂,积极推进棉花多元化经营。三是再生资源企业要密切跟踪市场供求形势,保持主要业务品种经营稳定,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提升优化,稳定盈利来源。四是日用消费品企业要优化经营网络,合理调整商品结构,根据市场竞争需要,在战略上进行市场调整、市场细分、均衡布点、业态创新。

    (四)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企业,努力扩大茶叶、果品、畜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经营,不断提升市场份额。二是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加强行业整合,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向骨干企业集中,尽快形成一批规模实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行业主导权的大型农产品经营企业集团。四是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强化社有企业与基层社、农民合作社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相互参股、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产品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五是努力扩大农产品进出口业务。

    (五)依靠创新驱动增活力,加快拓展新兴业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着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土地托管等新兴业务,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服务。三是积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按照严格规范、风险可控的原则,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开展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和农业互助保险等业务,加强与大型商业银行的合作,积极拓展县域金融服务。四是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沟通城乡的经营服务综合体,培育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努力拓展农村三次产业发展新空间。五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系统联合合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社经营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资本联合、产权联结,促进系统企业的同业整合,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促进社有资产进一步向基层社倾斜,向优势领域集中。二是创新合作方式,遵循市场化、互利共赢原则,通过劳动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将更多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到基层社中来,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利益联系。广泛开展业务对接、技术合作。加强中国供销集团各成员企业与系统的联合,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实现互通互融。三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对基层社扶持力度。“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和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等要素资源应向基层社倾斜,对不同类型的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造和重建,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经营水平和为农服务能力。

    (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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