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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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造农资监管“升级版”


 

    本报讯 广东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对全省农资监管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规范要求。作为广东农资监管在新形势下的“升级版”,《意见》首次明确建立农资“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追责和赔偿制度。

    根据《意见》要求,广东将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并推行“域外仅适”农药禁售制度,即不得销售本省无适用作物的农药。也就是说,仅适用于棉花、苹果等作物的农药,今后在广东不得销售。

    《意见》还明确农技推广部门退出农资经营。规定各级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技站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开展农资经营活动。

    广东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0.65万人次、检查生产单位6.26万家次、抽检农资2700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35宗,全省全年未发生重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粤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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