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广东将严惩农作物使用剧毒农药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等农资的监管使用和监督执法,广东省农业厅决定从2015年12月中旬到2016年3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农药兽药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在农药经营和使用的执法检查方面,主要检查农药经营企业(门店)是否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贴禁限用农药公告,所经营农药是否经监管部门批准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销售的农药是否有条码或二维码等可追溯标识以及农药登记证号、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或批准文号、产品检验质量合格证,是否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药,是否在蔬菜、水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主产区(乡镇)销售本辖区无适用作物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在网上销售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高毒限用农药是否实行定点经营等。

    在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方面,主要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是否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是否生产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兽药产品,是否生产兽药标签违规产品,是否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检查兽药经营门店是否经营假劣兽药,是否经营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等。

    (粤 讯)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