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日,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发行该行首期人民币大额存单,成为天津市第一家发行大额存单的法人银行。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努力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挑战,积极参与市场利率定价过程,不断提升定价水平, 2014年首次参评合格审慎评估成功,成为天津市唯一一家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2015年又再次通过考核。这标志着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可申请参与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和LPR(贷款基础利率)场外报价、发行同业存单、大额存单等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全国2000多家银行机构中仅102家通过评审,拥有大额存单业务先行先试资格。
该行于2014年12月19日成功发行首期同业存单后,又于2015年12月1日发行了首期人民币大额存单,这一系列产品的推出显示出该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不断提升定价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行首期大额存单发行总额度为5亿元,其中面向个人客户发行0.5亿元,单位客户发行4.5亿元,18个月票面年利率为2.900%,2年票面年利率为3.045%。大额存单受存款保险保障,利率水平也相当有竞争力,其中18个月的利率高于单位2年定期存款挂牌利率0.38个百分点;2年期利率在该行普通定期存款挂牌利率的基础上进一步上浮,达到同期基准利率的1.45倍。该期大额存单为客户提供了更高收益且同样安全的存款产品,填补了普通定期存款的期限空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王 楠 金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