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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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出台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公布,《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针对化肥及相关产品,尿素暂定关税80元/吨,肥料用氯化铵5%,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暂定关税5%;重过磷酸钙、其他过磷酸钙、其他矿物磷肥或化学磷肥5%;肥料用硝酸钾5%,其他氯化钾、硫酸钾600元/吨,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30%;三元复合肥30%,含有硝酸盐及磷酸盐的肥料、其他含氮磷两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含磷钾两种元素的肥料5%。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中国化肥产品进口、出口方案整体不变;对于磷矿石出口仍实行100万吨的配额总量限制,但出口关税从35%降至20%;对于磷酸、氨和氨水等部分化肥相关原料类产品出口,分别取消每吨300元、180元和60元的从量出口关税,对部分产业间接会有一些影响。

(宗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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