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为进一步深化直属出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提升直属出资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出台了《关于深化区社直属出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区社直属出资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仍存在市场化程度不高,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等问题。
《意见》要求,要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和社有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加强岗位体系建设和岗位绩效管理为重点,以全员业绩考核为主线,加快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增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从而提高社有企业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加快直属出资企业发展。
《意见》进一步要求,区社直属出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要通过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优化用工结构、规范用工形式等措施,形成人员的合理流动机制,真正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企业劳动规章,完善用工制度。二是要依法完善劳动合同的签订,加强用工管理。三是要优化企业用工结构,合理控制用工总量。四是要加强岗位体系建设,促进职工合理流动。五是要强化全员业绩考核,建立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
(蒙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