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邹城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的意见》,在全市实施“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争取经过2年努力,60%以上的中心村有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并创办共建项目,70%以上的中心村建有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终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递增12%以上,70%以上的中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在农民合作社和共建项目中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实现基层党的工作全覆盖。
《意见》提出四项重点工作。一是构建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新体系。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整合资源,搞好服务。村“两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鼓励支持农民加入合作社。二是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与社有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村“两委”等各类服务主体之间的产权联结和利益分配机制,共建经营服务项目。三是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合作社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借助村级活动场所,按照合理布局、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原则共建农社村区服务中心,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四是共享资源,发挥各类人才的支撑作用。
(鲁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