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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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制度


 

    本报讯 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制度》,将最大程度降低、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制度是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获得的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隐患的信息,通过会议集体商讨的形式,共同分析、研判、通报食品源头(种养殖环节)及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风险研判,及时风险交流的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坚持“早发现、早研判、早交流、早通报”和与食品安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研判、交流和通报的信息,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紧密结合监管工作的实际进行,重要结论要有充分依据和必要的数据佐证。

    此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制度采取定期召开和紧急召开两种形式,定期会商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可能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苗头时,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各级卫生计生委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牧业监管部门等召开会议。

    (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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